问题 | 社区康复不参加的后果 |
释义 | 5日内不报道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会被送入戒毒所强制戒毒两年。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一、社区戒毒要如何做到管控 社区戒毒人员的管控措施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社区戒毒就是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公安人员将随时对戒毒人员实行尿检,对于就业困难、生活困难的吸毒人员,有关部门将通过劳动技能培训、纳入低保等方式给予帮助。如不配合社区戒毒,将解除戒毒协议,由公安机关实行强制戒毒。 二、社区康复和社区戒毒的区别 社区康复和社区戒毒的区别:时间段不一样,一个为戒毒期,一个为戒毒后。根据《禁毒法》的规定,社区戒毒是指吸毒成瘾人员经发现并检测确认后,县级公安机关判定其符合社区戒毒规定的,责令吸毒人员在其生活的社区,由有关基层组织和机构对其进行戒毒治疗、辅导和帮扶的一种戒毒措施。 三、社区戒毒工作应由谁负责? 1、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2、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 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条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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