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刑事拘留的当事人在被判刑之后,其本人和近亲属都会产生出刑事拘留期能否可以折抵刑期、如果刑事拘留期可以折抵刑期的话又是如何折抵的想法。 一、刑事拘留期折抵刑期吗 刑事拘留期可以折抵刑期。我国《刑法》是这样规定的: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应当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写明邢种、刑期和主刑刑期的起止日期和折抵的方法。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二、刑事拘留的判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期计算是对罪犯宣告刑罚的执行期间的计算。 三、拘留期和刑期是什么 拘留期,是指将拘留的对象拘禁限制的期限。刑期,是指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 如判处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