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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实际未履行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释义
    民法典中未履行的借款合同有效性及无效情形
    个人间借款合同自支付时生效,银行或公司借贷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履行不影响合同效力。无效情形包括:主体不合格、欺诈、胁迫、恶意串通、合法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等。无效借贷合同需返还本金及利息,非法所得将被收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借款合同的定义、形式和内容。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实际未履行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如果是个人之间的借款,借款合同自支付借款时生效。如果银行借贷或者公司借贷,借款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实际履行的,不影响借款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借贷合同如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支付借款时生效,而银行借贷或公司借贷的借款合同在成立时生效。即使未实际履行,这些借款合同仍然有效。然而,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在以下情形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借贷双方主体不合格、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或第三方利益、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借贷合同的后果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需要返还本金、支付利息或承担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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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7: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