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路车道宽度及车道数的规定 |
释义 | 公路车道宽度及车道数的规定如下: 1、快速路:通常有4条以上机动车道,中间有隔离带,总宽度不小于40米; 2、主干路:一般设置4或6条机动车道和有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总宽度在30-40米; 3、次干路:一般设置4条车道,可以不设置单独的非机动车道,总宽度在20-24米; 4、支路:一般设置2条车道,中间不设置隔离带,总宽度在14-18米。 道路上没有限速标志的,按照以下方式限速: 1、最高速度。小客车不能超过120公里,大客车不能超过100公里每小时; 2、最低速度。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 3、同方向2车道。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 4、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综上所述,按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同时也和全世界通用标准相差无几,城市道路每车道宽度为3.5米,交叉路口分流车道每车道为2.3-2.5米,干线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每车道宽为3米,路肩(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为1.5-2.5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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