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1)以单位名义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法人授权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证明的申请书。
 (2)以个人名义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书、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开证明的申请书
 1.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注册后自行打印;
 2.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任何一个社保分局或社保站办事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自助打印;
 3.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区社保分局或社保站窗口人工打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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