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免责条款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解释原则有:统一解释原则;符合合同目的的解释原则;不利于制定者原则;限制解释原则;非定式条款优先的原则。在销售商与购房者订立于定式预售合同,而后又别协商订立了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如其中的免责条款发生冲突,应以补充协议为据。这是因为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一、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1、查验对方身份 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 2、审查有效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3、确保买卖安全 除了具备上述“五证”之外,法律规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商品房是不能销售的,在购房前应当到有关部门查清所购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被销售,以确保交易安全。 4、完善合同条款 购房合同通常是由销售一的方提供,是事先已经打印好的,其中有些条款利益会倾向于卖方,作为购房者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建议最好认真仔细阅读和审查,以防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5、慎签补充协议 目前开发商通常预先拟定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让购房人签字。而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人非常苛刻。因此,购房人须慎之又慎,千万不要轻易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理想的做法应当是与对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一致以完善补充协议,或者干脆不签补充协议。 6、拒交不合理收费 目前商品房买卖中,购房人应当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购房人应当按法律规定缴纳。而公证费、律师费等则不是购房人必须缴纳的费用,如果开发商强制收取,则属乱收费,购房人有权拒绝。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意味着交易即时生效,买卖双方都要严格按照全责规定的责任、义务来执行,所在对于双方的违约责任也要划分明确,以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订立格式条款的规则是什么 有下列规则:提示规则。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无效规则;解释规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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