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过户算赠与吗 |
释义 | 离婚房产过户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则不属于赠与,如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自愿无条件转移的,则属于赠与。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强制执行房子犯法吗 不犯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登记”的公示程序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房屋作为不动产,必然需将“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也就是说房屋的买受人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后,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 二、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个人出资买房,婚后加名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加名的行为会被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无产权的房子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双方均知道是无房产证的房屋,仍然订立协议,如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反合同效力的行为,协议有效;不动产物权不变。如果不符合合同成立要件,则协议无效。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作为不动产,没有房产证的买卖对物权不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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