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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精神自治区直辖市什么批准
释义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一、野生动物有哪些
    1.暂时没有灭绝的野生动物:藏羚羊、田鼠、青蛙、鹭鸶、麻雀、燕子、秧鸡、黄鼠狼、蛇等。
    2.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大熊猫、白鳍豚、苏门答腊虎、小嘴狐猴、斯比克斯鹦鹉、褐马鸡、指猴、菲律宾鹰、北极熊、风信子金刚鹦鹉、伊比利亚山猫、墨西哥蝾螈、懒猴等。
    二、减少原因
    1、失去栖息地、
    2、人类过度消耗、
    3、环境污染、
    4、物种入侵、
    5、感染疾病以及偷猎活动。
    三、野生动物受保护类别
    1、我国对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按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子有”性,将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分为两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野生动物分为一类保护动物和二类保护动物,在不同的保护类别中又将野生动物分为兽类、两栖爬行动物和鸟类。
    2、我国有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98种、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08种,还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591种以及昆虫120属所有种等都纳入保护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第二十七条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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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