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与年龄有何关系? |
释义 |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工伤赔偿与年龄的关系。根据不同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不同。年龄越小,赔偿金额越高。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法律分析 这是工伤赔偿跟年龄有关系吗的回答。 1、工伤赔偿与年龄有关的,如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等级 年龄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20周岁以下36302418126 20-30周岁30252015105 30-40周岁2420161284 40-50周岁181512963 50-55周岁12108642 55-60周岁654321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三)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结语 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与年龄相关。根据不同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根据年龄差异,从1.4个月到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等。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可在此基础上增加40%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年龄,发放1-36个月的补助金。请注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将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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