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员工能否在哺乳期间被辞退? |
释义 | 哺乳期内员工不可被辞退,即使产假和晚育假已休完。违法以辞退方式强迫员工上班,只能扣工资,需给员工工资。员工可向老板申请最长至婴儿满1周岁的哺乳假,需获得老板批准。 法律分析 1、即使员工在哺乳期间不回公司上班,而且产假和晚育假已经休完的话,老板也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哺乳期不能辞退,而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就算是产假已经休完,员工在哺乳期内每天是能够享有一小时哺乳假的,而这个假期被称为授乳期。 2、如果公司里的老板想以辞退的方式来强迫员工上班是不允许的。因为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如果公司没有批准员工放假,而员工没有来公司上班的话,老板也只能扣除员工的工资。此外,如果员工没有说明是无薪休假的话,老板还是要按规定给员工工资的。所以,无论是作为老板还是作为员工的你,都要知道员工在哺乳期是不能辞退的。 3、同时,如果员工若有实际困难,本人可以向老板申请假期,经老板批准,员工最长可申请哺乳假至婴儿满1周岁。不过这个需要公司的老板同意。 拓展延伸 哺乳期员工的权益保护:雇主是否可以解雇哺乳期间的员工?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哺乳期员工在哺乳期间享有特殊保护。一般情况下,雇主不得解雇哺乳期员工。哺乳期员工有权利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哺乳或泵奶,并且有权利要求雇主提供相应的休息时间和场所。如果雇主违反这些权益,哺乳期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法律诉讼。然而,特殊情况下,如哺乳期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定,雇主可能会解雇员工,但需要确保解雇决定不是因为哺乳期的原因。总之,哺乳期员工的权益应得到充分保护,雇主在解雇员工前应仔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 结语 哺乳期员工在法律上享有特殊保护,雇主不得随意解雇。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使产假和晚育假已休完,雇主仍不能辞退员工。哺乳期间员工每天享有一小时的授乳假。如果雇主以辞退方式强迫员工上班,这是违法的行为。员工在哺乳期间有权申请假期,最长可延至婴儿满1周岁,但需要雇主批准。哺乳期员工的权益应受到充分保护,雇主在解雇员工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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