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团是法律主体的吗? |
释义 | 1、集团是否是法律主体要视情况而定。2、集团公司是由多家相互关联的母、子公司组成联合体,自身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就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3、集团公司核心层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够承担经济责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就具备法律主体资格。 集团公司是法人吗 集团公司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 集团公司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分公司属于法律主体吗 分公司不是法律主体。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它不同于子公司;它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是法律主体。但是分公司可以是会计主体,不过前提是分公司必须独立核算成本、费用。 集团公司可以撤销吗 可以,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由登记主管机关撤销企业集团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企业集团因下列情形而终止,企业集团应当在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企业集团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二)已不符合《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条件;(三)母公司依法被注销(属《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情况除外)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 集团公司设立工会吗 集团公司并非强制性设立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由此可知,工会组建原则上并不是强制性的。但目前各地总工会的地位较高,他们在企业内推进工会组建的力度较大。所以,尽管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必须组建工会,各地政府或工会组织还是会通过各种方式,包括深入企业与员工沟通、要求缴纳筹备金等,来达到推动企业建立工会的目的。【相关延伸】问:参加工会活动被开除怎么办?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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