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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所得税一季度一申报?
释义
    企业所得税一季度一申报?企业所得税可以分月或者按季度申报,每三个月为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本期金额和累计金额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填写,即季度的总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以上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所得税一季度一申报问题的解答,希望以上知识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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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7: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