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取保候审与拘留时间的长短无关。主要是分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会导致发生危险的,或者有严重疾病,正处在怀孕期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在满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发生社会危险的,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