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离婚后抚养费给不起,首先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请求减少孩子抚养费的支付额度,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书写诉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断是否满足减免抚养费的情形,对于满足的,可以适当的减少。但是,一般情形下,在孩子的抚养费确定之后,是不能随意的变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