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费不给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费不给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双方协商; 2、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根据规定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司法强制的手段迫使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对方的实际经济状况来进行确定。 夫妻因为一方外遇而导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 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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