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静默期间有工资吗? |
释义 | 在疫情静默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这样计算: 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企业应支付职工标准工资; 2、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正常上班,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没有正常上班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疫情期间不上班是有工资发放的,具体发放多少要看企业的状况以及当地的工资水平。 受疫情影响,目前多数省份已经宣布延迟企业复工,在此期间,延迟复工期间属于休息日,休息的职工应按劳动合同支付工资,上班的应补休或支付两倍工资。隔离治疗期间,人社部明确规定,企业应向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支付工作报酬,并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停工停产期间,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对治疗或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应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后,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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