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静默管理期间工资怎么算 |
释义 | 在静默期间期间,工资正常发放。静默期间员工工资这样计算: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企业应支付职工标准工资;2、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正常上班,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没有正常上班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1)根据工作性质,如果员工可以居家办公,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应当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待遇按照平常情况处理。 (2)如果不能居家办公的,依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企业可以尽量安排员工在此期间优先使用带薪休假,并按照相应的假期工资规定支付工资。 (3)停工期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也是一个月)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 (4)停工期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即一个月,企业可以与员工重新协商变更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支付标准,安排员工工作并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待岗工资支付计算标准支付生活费,待岗工资由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一定的标准,比如贵阳地区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60%,北京地区不得低于当地工资的70%。 上述四点,通俗地概括为:能够居家办公的尽量居家办公,保证公司正常运转;不能居家办公的,考虑利用静默管理期间优先安排年休假;年休假不足以冲抵静默管理期,一个月以内按照正常工资计发;超过一个月的,可以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员工提供了劳动应按照新的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没有提供劳动,不可以不发工资,发待岗工资即可。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一、对新型冠状病 毒感 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因受疫 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 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 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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