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往往是因为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至少一方认为感情已经破裂。根据新的民法典规定,夫妻诉讼离婚在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分居满二年因感情不和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诉讼离婚往往是因为协商离婚无法达成一致,至少有一方认为感情已经破裂,因而采取离婚方式。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诉讼离婚在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有配偶者;(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屡教不改的赌博、吸毒等恶习;(四)分居满二年因感情不和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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