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提起离婚,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男方提出离婚的,婚内男方的公积金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双方均分。但是只有在婚内缴纳的公积金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婚前缴纳的一般是个人婚前财产。此外,若是婚内书面约定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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