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房二卖所有权的确定: 1、两份合同未登记的,两份合同未登记,标的房屋未交付的,属于两份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以签订先前合同优先履行为优先履行标准; 2、两份合同均未登记,其中一份已交付标的物房屋,其中一份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方的意愿,也是合法履行的。此时,无论签订合同的顺序如何,已接管房屋的一方都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 3、两份合同中的一份已登记,另一份未登记,无论房屋交付给哪一方,登记的一方都取得了房屋的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