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取决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