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协议时需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不承担加重责任。例如更改还款日期需得到担保人同意,否则担保人可拒绝承担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时,应获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若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而加重担保人责任,则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若双方协商更改还款日期未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则担保人有权拒绝履行担保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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