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抚养费起诉状 |
释义 | 婚内抚养费起诉状 原告:,男/女,族,200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男/女,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系原告之父/母。 被告:,女/男,族,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系原告之母/父。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元至原告18周岁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原告父/母亲与被告办理登记结婚。200年月日,原告出生,后被告没有履行抚养原告义务,没有支付抚养费,由原告父/母亲一人抚养,致使原告生活困难。 因此,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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