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包庇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作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的; 2、帮助隐藏、转移或者毁灭证据的; 3、帮助取得虚假身份或者身份证件等以其他方式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4、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提供财务的; 5、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包庇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 1、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