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业务专用章没有法律效力。 业务专用章是公司在对外办理业务时使用的印章,只要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民事主体、且印章是经过备案的,该印章有效。而合同的成立,一般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业务章和公章的区别有: 1、定义不同:公章是单位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单位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单位没有合同专用章应使用公章; 2、使用不同:公章代表单位,业务章用于业务; 3、使用范围不同:公章具有最大的权力,使用范围最广范。业务章只是用来盖一些一般的业务单据,这可根据公司具体事务来使用。 综上所述,判断即可,即合同签署时合同专用章完全有效,证明文件时公章完全有效。如合同专用章盖在票据上或者财务收据上,一般就不能认为是有效印鉴。只要是符合常识的,则认为其无效的举证,不符合常识而认为其有效的,由其举证。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