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办公司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去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3、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4、办理验资报告。 5、到工商局 办理营业执照 。 6、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7、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9、税务登记。 10、领购发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