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济南市儿童医保政策
释义
    对于济南少儿医保报销比例的内容
    目前,在济上学的学生,统一都由学校组织参保缴费。
    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省(部)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其他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
    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
    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为2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负担一次。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少年儿童报销比例按以下标准规定:
    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0%,个人负担60%;
    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
    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
    在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该内容由 杨国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11: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