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市儿童医保政策 |
释义 | 对于济南少儿医保报销比例的内容 目前,在济上学的学生,统一都由学校组织参保缴费。 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省(部)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其他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 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 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为2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负担一次。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少年儿童报销比例按以下标准规定: 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0%,个人负担60%; 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 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 在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该内容由 杨国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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