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领取失业金的标准和申领程序。根据缴费时间不同,失业人员可获得不同比例的最低工资作为失业金。累计缴费时间满16年以上的失业人员还可获得额外的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在劳动合同解除后60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经审核认定。失业人员还可享受医疗补助,每月可领取相当于失业金10%的门诊医疗补助金。失业金的领取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具体领取月数根据缴费年限来计算。 法律分析 一、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多少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的85%发放; (4)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一律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 自2003年10月1日起,累计缴费时间满16年以上的失业人员,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在原核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增发失业保险金。增发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7—21年的,增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累计缴费时间满22—26年的,增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累计缴费时间满27年以上的,增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 二、怎样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作出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本人。失业人员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领取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失业证》,按月可随时到受理其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支取。 失业人员一般不报销医疗费,实行医疗补助。失业人员每月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失业保险金月标准10%的门诊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失业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继续参保,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参加基本医疗的失业人员不再享受门诊和住院医疗补贴。如失业人员原有的医疗保险缴费期未满,可在其缴费期满后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续缴医疗保险费。此项费用列医疗补助金支出。女性失业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一次性发给本人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5倍的医疗补助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及治疗的,一次性以给本人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倍的医疗补助金。 我们应该知道法律方面规定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24个月的,而实际劳动者可以领取多少个月的失业金,一般是需要结合之前缴费的年限来计算的,同时具体每个月可以领取到多少是失业金,也是要据此才能确定。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根据累计缴费时间来确定,最低为最低工资的75%,最高为最低工资的85%。对于累计缴费时间满16年以上的失业人员,还有额外的增发标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包括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填写申请表,经办机构会在10日内审核认定并通知领取者。失业人员还可以享受医疗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需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具体领取月数根据个人缴费年限来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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