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 |
释义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五人以上,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少于五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即一般为人民币一千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我相信大家在阅读了文章以后都知道了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了,希望这能帮助到大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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