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未明确起止日期是否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 |
释义 |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可以根据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签署日期最晚不能超过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犯法行为,需接受行政处罚并赔偿劳动者赔偿金。 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没有写起止日期,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负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劳动合同期限的起始时间应为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但签署日期最晚不能超过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上班期间一定要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固定期限的还是有限期限的都可以,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协商,但是协商了还是不签订,那么用人单位属于犯法行为,不但要接受行政处罚,还要赔偿劳动者赔偿金。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起始时间应为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且签署日期最晚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限意味着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但并非没有终止时间,只要双方没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出现,合同仍然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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