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申请方法如下: 1、本人向镇街社会事务办提出书面申请,需要携带本人务工单位出具的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证明,本人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个人申请书及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镇街社会事务办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参加失业保险进行核实,对受理初核同意的个人申请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是否参加失业保险进行信息核对,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可酌情组织民主评议或听证会,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 3、经核对确未参加失业保险的,进行公示5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街将一次性救助金发放至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二十七条 实施社会救助,可以通过发放救助金、配发实物等方式,也可以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 第三十七条 国家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者人员,采取以下方式给予临时救助: (一)发放临时救助金; (二)配发实物; (三)提供必要的服务。 对于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直接实施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