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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警开的罚单警告,还需要去交警大队处理吗?
释义
    现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或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只需缴纳罚款,而违法处理通知书、强制措施凭证需到相关部门处理。违法停车告知单通常不扣分,可在车辆号牌所属地和贴单所在地的交警队、车管所处罚。
    法律分析
    如果现场开具的是简易处罚决定书或者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只要把罚款交掉就行了,如果是违法处理通知书,强制措施凭证,需要进一步到这个大队处理,你说的扣6分,不可能是违法停车告知单。违法停车告知单一般是不扣分的,而且是非现场采集,这个就可以在车辆号牌所属地和被贴单所在地的所有交警队,车管所都能处罚
    拓展延伸
    罚单警告后,是否需要亲自前往交警大队处理?
    根据交通管理规定,罚单警告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警告措施,通常不需要亲自前往交警大队处理。罚单警告是交警对违法行为的一种提醒和警示,旨在引起违法人的注意并改正错误。一般情况下,您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罚款即可。然而,如果您对罚单警告有异议或需要解释情况,您可以选择亲自前往交警大队提出申诉或解释。请注意,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一定的流程和程序需要遵循。建议您在收到罚单警告后,仔细阅读上面的说明,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交警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结语
    根据交通管理规定,罚单警告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警告措施,通常不需要亲自前往交警大队处理。罚单警告是交警对违法行为的一种提醒和警示,旨在引起违法人的注意并改正错误。一般情况下,您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罚款即可。然而,如果您对罚单警告有异议或需要解释情况,您可以选择亲自前往交警大队提出申诉或解释。请注意,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一定的流程和程序需要遵循。建议您在收到罚单警告后,仔细阅读上面的说明,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交警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二十三条 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有五起以上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且未申请延期处理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告知后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告期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期为七日。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出申辩或者接受处理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四条或者第四十八条办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提出申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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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6: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