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最低加班费多少一小时 |
释义 | 深圳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为每小时22.2元,加班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 1、加班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的150%;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需要注意加班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能算入最低最低工资标准内。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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