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2米或以上的施工作业称之为高空作业。 2、要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戴安全帽。 3、高空作业都需要挂安全带、高挂低用。 4、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等症的不登高。 5、高空作业时材料应固定防止滚动跌落。 6、禁止交叉作业。 7、要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戴安全帽。 8、遵循2×2的原则(离坠落边缘2米以内的临边以及离基准面2米或以上都应挂安全带)。 9、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在高空行走。 10、高空作业时保证每时每刻都挂好安全带。 11、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要停止高处作业。 12、作业时要带好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