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放弃继承权的行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一般情况下,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