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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权法律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释义
    一是有效地保护发明创造,发明人把其发明申请专利,专利局依法将发明创造向社会公开,授予专利权,给予发明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把发明创造作为一种财产权予以法律保护;
    二是可以鼓励公民。法人搞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全民族的聪明才智,促进国家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
    三是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四是促进发明技术向全社会的公开与传播,避免对相同技术的重复研究开发,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一、专利尾号a与b区别
    A、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B、发明专利授权公告
    (一)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二)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在这里具体指的是技术方法——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技术或者方案。(所谓专有技术,是享有专有权的技术,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
    (三)不属于专利和技术秘密的专业技术,只有在某些技术服务合同中才有意义。)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
    二、职务发明包括什么情况
    职务发明包括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专利权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在第(3)种情况中,只有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构成职务发明创造:
    第一,该发明创造必须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从原单位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
    第二,该发明创造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联系。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一般认为,如果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料以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这种利用发明创造的完成起着必不可少的决定性作用,就可以认定为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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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