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够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立即涉及到国防安全、信息安全、经济发展宏观经济政策、绿色生态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立即关联人身安全身心健康、人身安全安全性等特殊主题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给予准许的事宜; (二)比较有限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公共资源网配备及其立即关联集体利益的特殊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等,必须授予特殊支配权的事宜; (三)给予公众服务而且立即关联集体利益的岗位、领域,必须明确具有独特信誉度、独特标准或是独特专业技能等资质、资质证书的事宜。 行政许可事项有什么 行政许可事项有,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等。 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有什么规定 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的规定: 一、行政许可的变更,是指根据被许可人的请求,行政机关对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在许可被批准后加以变更的行为。许可证具有确定力。无论是对持证人还是对许可机关,许可证一经颁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 二、变更的原因可能是活动内容、方式或性质发生改变,原许可证不能适用。 行政许可性质的事项有哪些 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资格或权利的行政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同时根据该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作出行政许可的期限是多久? 1、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 5、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外商投资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 (1)名称; (2)主要经营场所; (3)执行事务合伙人; (4)经营范围; (5)合伙企业类型; (6)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国家(地区)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外国企业、中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外国企业、中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 该内容由 李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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