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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让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
    

法律主观:
    


    劳动者有过错、或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会依法 解除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的解除 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 合同期限届满 前 提前终止合同 ,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对于用人单位 单方面解除合同 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 变更劳动合同 达成协议的。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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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9: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