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吗 |
释义 | 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一、劳动争议是指什么意思 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与其所在单位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产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依法包括以下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 4、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 5、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医疗费或者赔偿金等发生。 劳动争议的范围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 二、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怎么办? 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离职了公司不给提成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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