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造成严重影响、违背用人单位意愿、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违背用人单位真实意愿的情形致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是指在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需要依法进行操作的一系列步骤。首先,用人单位应当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遵循劳动法规定的解除条件。其次,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并在通知中明确解除的原因和依据。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相应经济补偿和其他权益。在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注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违法解除合同引发的法律纠纷。因此,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公正、公平地解除劳动合同。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合法程序。解除前应确保合法性,遵守劳动法规定的解除条件。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明确原因和依据。解除后需支付经济补偿和其他权益。用人单位应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避免违法解除引发纠纷。解除劳动合同需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公正、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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