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补偿归属问题 |
释义 | 被拆迁安置房补偿款应交给实际所有权人,需签订明确的补偿协议,公告征求意见不少于30天。被拆迁房所有权在结婚前取得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结婚后取得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方可交易,补偿金额根据房屋评估价格确定,产权调换需结清差价。房屋补偿费按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计算。 法律分析 安置房如果被征收或者被拆迁的,补偿款应该交给该被拆安置房的实际所有权人。同时需要注意一定要签订相关明确的补偿安置协议;一般政府或拆迁单位会提前公布对所拆迁的安置房区域公告,并征求所在区域人民群众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不小于30天。 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结语 合理的安置房补偿是保障被征收或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应当确保补偿款交付给实际所有权人,并签订明确的补偿安置协议。政府或拆迁单位应提前公布拆迁安置区域公告,并征求居民意见,确保公平公正。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应根据婚前或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来认定。安置房作为政府安置被拆迁户的住房,需要在取得房产证后进行转让交易。货币补偿金额应根据房屋的具体因素进行评估,而房屋补偿费则应根据结构和折旧程度进行计算。这些规定和措施旨在确保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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