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较多,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事故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三类。重大质量事故又划分为:一级重大事故、二级重大事故、三级重大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