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购买车位需要交管理费。 业主虽然购买了地下停车位,但地下停车库每天都需要人员巡视,平时物业人员也对地下停车位进行保洁,而且要保证车辆安全,还有地下车库的灯光照明等,都需要一定的成本费用,所以才会产生“地下车库服务费”。买了车位并不意味着不用交服务费。业主买车位买的是车位的所有权,而不是以后几十年的管理与服务。卖车位的是开发商,管服务的却是物业公司。 小区物业收取的是停车管理费。而业主拥有车位所有权和物业收取管理费并不矛盾。总体而言,按照相关规定,只要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物业收取停车费并不违法。 法律客观: 《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 物业服务合同 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