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法人是否可以担任分公司负责人 |
释义 |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 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来看说负责人跟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 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 一、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吗? 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其资金、业务等受总公司的控制。但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并以分公司自身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公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总公司解散分公司怎么办 总公司解散,分公司也需要解散注销。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分公司虽然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此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本条规定明确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总公司解散,分公司也需要解散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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