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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办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所要带的材料: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
    2、诉讼离婚时,应当准备的材料: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
    (3)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单位、住所等;
    (4)如果是涉外诉讼,当事人要提供其外国国籍的身份证明,外文起诉状应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书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5)港澳台同胞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其他能证实其身份的证明。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司法机关指定的香港律师或有关社团证明有效,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
    (6)居住国外的华侨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发给的本人护照。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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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