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人的配偶不必承担债务,除非该债务是夫妻共同意思所负。如果担保人在事后被配偶追认,则配偶也要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的配偶并不一定需要承担债务。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通常应该自行偿还其担保的债务,因为该债务并非基于夫妻共同意愿,因此属于担保人的个人债务,配偶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担保人在担保后,配偶事后追认,则该债务成为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人的配偶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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