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以继承其遗产 |
释义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可以继承其遗产。 一、签订继承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房屋继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 1、明确现有财产双方,明确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由生存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失去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失去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在正常情况下应享有继承份额。被继承人的死亡是由生存方故意、过失或严重虐待造成的,生存方无继承权。 二、一方去世后债务应由谁来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在一方死亡后应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若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可以由继承死亡一方遗产的另一方用遗产进行清偿。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另一方时候追认的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死亡抵押财产处置怎么规定的 在没有遗嘱或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死亡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配偶所有,剩余的财产为死亡一方的遗产,由继承人按规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或约定的情况下,其遗产一般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对有困难、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配遗产。因为夫妻一方过世,另一方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财产,如果同一顺位还有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是平等的,应当与其他继承人一同继承,所以夫妻一方过世,另一方也只能处理归他所有的一半和他继承的份额,不是所有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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