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景德镇市2021年度洪源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共征收四个片区,征收建筑面积22.5万㎡,征收户数为700户,征收农田面积2万㎡。具体为:(1)洪源老街片区200户,征收建筑面积10万㎡;(2)西河片区300户,征收建筑面积8.5万㎡;(3)鸣山片区200户,征收建筑面积4万㎡;(4)昌南新区迎宾大道南侧、G206西侧片区征收农田面积2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洪源片区改造工程63710㎡,新建安置房两处,总用地面积为127.55亩,总建筑面积为169447.65㎡。本次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