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一般属于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一、民间借贷如何产生利息纠纷? 民间借贷利息纠纷有: 1、没有写借条,或者借条写成了收据、欠条; 2、书面约定借款,但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确; 3、约定的利率不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民法典民间借贷新规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