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让人不支付转让费的,能否起诉? |
释义 | 转让人未支付转让费,经催告仍不履行,受让人可以随时起诉。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下,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总结:转让费未支付可起诉,诉讼时效三年,超20年不予保护。 法律分析 受让人没有支付转让费,经催告,仍不履行的,转让人有权随时起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拓展延伸 未支付转让费的受让人是否可以被追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支付转让费的受让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追偿的。转让费是作为合同约定的一种交易费用,受让人未支付转让费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了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转让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向未支付转让费的受让人追偿。当然,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合同条款的明确性、违约方的经济状况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未支付转让费的受让人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转让人有权随时起诉。根据诉讼时效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转让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未支付转让费的受让人追偿。如需具体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的修改、废除或者退出的程序,比照各该条约、协定的缔结的程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二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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